东莞市常春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合规性评价报告
1.评价目的
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绿色供应链体系要求的承诺,特对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绿色供应链体系要求的遵守情况进行评价。
2、评价范围
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配送以及膳食管理服务过程辖区内相关的绿色供应链管理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绿色供应链体系要求的评价。
3、评价依据
3.1 DB12/T 632-2016、ISO14001:2015、ISO45001:2018、ISO22000:2018标准管理体系。
3.2 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配送以及膳食管理服务过程的相关绿色供应链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3 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配送以及膳食管理服务过程以及辖区外相关绿色供应链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环境要求。
3.4 公司有关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4、 评价时间 2021-06-28
5、评价参加人员
各部门负责人
6、评价内容
6.1 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评价如下:内部审核的结果、顾客及其它相关方的评价与信息反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状况、绿色供应链目标指标方案的实现情况均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环境要求。
6.2 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环境体系要求:评价遵守。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绿色供应链要求变化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5/1/1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于2008/4/1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于2010/4/1修订实施,《绿色供应链标准化工作指南》于2017/1/1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19/1/1修订实施,公布评价为符合.
绿色供应链事故和统计分析报告:没有发生绿色供应链事故.
重要绿色供应链环境因素的控制情况:公司的重要绿色供应链环境因素均以得到控制,遵守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环境要求。
上次法律法规和其他环境体系要求的遵守情况评价所确定的有关措施的跟踪情况:暂无。
公司向大气的排放、向水体的排放、向土地的排放、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能源使用、能量释放(如热、辐射、振动等)、废物和副产品、物理属性(如大小、形状、颜色、外观等)等绿色供应链影响的控制情况及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配送以及膳食管理服务过程评价为基本遵守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绿色供应链体系要求。
6.3 营业执照经年审有效。均在有效期内
6.4 各部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绿色供应链体系要求.
6.5 评价结论:公司建立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及其运行,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绿色供应链体系要求.
6.6 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中存在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环境体系要求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无.
6.7 需要采取有关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的决定:无。
编制:苏伟连 审批:何忠瑞 日期: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