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物品而导致的急性中毒性疾病,通常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是由于进食被细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或摄食含有毒素的动植物如毒蕈,河豚等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变质食品、污染水源是主要传染源,不洁手、餐具和带菌苍蝇是主要传播途径。
二、
食物中毒的分类及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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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食物中毒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吃变质,腐烂的食品;
2,不吃被有害化学物质或放射性物质污染的食品;
3,不生吃海鲜,河鲜,肉类等;
4,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
5,切过生食的菜刀,菜板不能用来切熟食;
6,不食用病死的禽畜肉;
7,不吃毒磨菇,河豚鱼,生的四季豆,发芽土豆,霉变甘蔗等。
(一)菌性食物中毒:
食物被细菌、微菌污染,人们吃了这些含有大量活的细菌功细菌毒素的食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其预防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和病死畜禽肉类。
2、防止食品被污染,盛放食品的容器生熟要严格分开,熟食品容器要专用,要有明显标记,用前必须用蒸气或煮沸消毒,以杀灭粘染在容器上的细菌。
3、食品要现做现吃,吃剩的饭菜要回锅加热煮透再吃。
4、改切熟食必须在熟食间或冷盆间内进行,有专人操作。改切熟食的炊具,如刀、砧板、抹布必须专用,并严格消毒。
5、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凡发现有《食品卫生法》规定的5种疾病的患者及带菌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工作。
6、为了控制细菌繁殖、仪器必须采用低温冷藏或盐掩法保存。主要是误食有毒化学物质,或食入被化学物质污染的食物所致,使用农药测试卡等仪器。
(二)化学性食物中毒:
检测是否残余农药并会对厨房操作主要对蔬菜的处理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把送来的青菜用农药测试卡检测给确认没有超标,再用清水洗净。
2、浸:把已经洗净的蔬菜用盐水浸泡沫20分钟,水量要多,蔬菜必须全部浸入水中。经过这样的处理,约可消除蔬菜上残留农药的三分之一。
3、烫:用沸水烫,把用清水浸泡1~3分钟,可将残留农药的绝大部分消除,但烫过菜的水必须倒掉,不能作汤饮,否则会引起中毒。
4、经过上述简单的除毒方法,再经过烹调加工后的蔬菜,食后就安全了。
(三)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1、食用不新鲜或腐败的青皮红肉的海鱼类:应做到不吃不新鲜的海鱼或吃时应去内脏、洗净、切段后用水浸泡几小时,然后加醋红烧或消蒸,不宜油煎或油炸。
2、四季豆中毒:烹调时要充分加热破坏其所含毒素。炒煮时要烧透煮熟,使其加热到原有的生绿色消失,食用时无生味和苦硬感,毒素即可彻底破坏。
3、豆浆中毒:生豆浆中含有使人难以消化吸收的皂素和抗胰蛋白酶等有害成份,这种物质较耐熟,需加高热才能破坏,人喝了末煮开的豆浆后,数分钟至1小时内即可中毒。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胀等胃肠道刺激症状。
其预防在于:豆浆必须经煮开再喝,但在加热过程中由于皂素受热膨胀,会形成泡沫向上浮,出现“假沸”现象,如果误认为豆浆已煮沸,食后会发生中毒。为防止“假沸”现象出现,应加入过量的消泡剂或用植物油消泡,待泡沫消失后继续加热,直至烧开无泡沫上浮,表明有害成分已被破坏。
4、猪肺中毒:猪肺中毒原因是养猪户采用“瘦肉精”养猪,其症状是抽搐。
三、
食物中毒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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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食物中毒后,除及时将病人送医院抢救外,同时还应保证好现场,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物就地封存,不得擅自销毁,以备食品卫生监督机械采样化验,以使尽快查明原因并为采取针对治疗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食物中毒一般具有潜伏期短、时间集中、突然爆发、来势凶猛的特点。据统计,食物中毒绝大多数发生在七、八、九三个月份。临床上表现为以上吐、下泻、腹痛为主的急性胃肠炎症状,严重者可因脱水、休克、循环衰竭而危及生命。因此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千万不能惊慌失措,应冷静的分析发病的原因,针对引起中毒的食物以及服用的时间长短,及时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催吐
如果服用时间在1~2小时内,可使用催吐的方法。立即取食盐20g加开水200ml溶化,冷却后一次喝下,如果不吐,可多喝几次,迅速促进呕吐。亦可用鲜生姜100g捣碎取汁用200ml温水冲服。如果吃下去的是变质的荤食品,则可服用十滴水来促使迅速呕吐。有的患者还可用筷子、手指或鹅毛等刺激咽喉,引发呕吐。
2、导泻
如果病人服用食物时间较长,一般已超过2~3小时,而且精神较好,则可服用些泻药,促使中毒食物尽快排出体外。一般用大黄30g一次煎服,老年患者可选用元明粉20g,用开水冲服,即可缓泻。对老年体质较好者,也可采用番泻叶15g一次煎服,或用开水冲服,也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3、解毒
如果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ml加水200ml,稀释后一次服下。此外,还可采用紫苏30g、生甘草10g一次煎服。若是误食了变质的饮料或防腐剂,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鲜牛奶或其他含蛋白的饮料灌服。